肇事逃逸和肇事驶离有什么区别
一、肇事逃逸和肇事驶离有什么区别
主观意图方面:肇事逃逸,通常指的是驾驶员在知晓发生之后,有意识地离开交通现场以躲避潜在的法律责任。
此种行为充分体现出行为人具有明确的规避责任之意图。
相较之下,肇事驶离则是指驾驶员虽已离开事故现场,但其主观上并无逃避法律追责之意向,或许是由于恐惧、惊慌等非逃避责任的因素所致。
例如,可能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担忧(如害怕遭受受害方亲属的暴力报复),亦或是为了寻求援助而暂时离开现场。
行为性质方面:肇事逃逸,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引发严重的后果,如耽误伤员的救治,破坏事故现场,导致事故责任难以准确界定。
肇事驶离的行为人,即使已经驶离现场,仍有可能在事后主动投案,或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返回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法律责任方面:肇事逃逸,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其中包括刑事处罚(如)、(如吊销)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相比之下,肇事驶离的行为人若能证明自己并无逃避责任之意图,且在事后主动承担相应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不会被判定为逃逸,进而得以避免或减轻部分法律责任。
法律评价方面:在法律层面,逃逸行为本身即被视为一种加重情节,即使事故本身的责任相对较轻,但只要存在逃逸行为,法律责任便会显著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属于什么责任
涉及到相关法律责任的判定,主要依照如下标准进行确定:首先,如果事故的发生只源于单方面的过错因素,那么过错方须承担所有的事故责任。
若逃逸者与受害方均有过错行为,则需依据双方各自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再者,若双方均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若逃逸者的逃逸行为使得事故责任无法明确界定,则将被视为逃逸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怎样判别肇事逃逸罪
对于以下八类情形,均可被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首先,当事人必须明确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并在这样的背景下驾驶车辆或是舍弃车辆离开了事故现场;其次,如果当事人自认为自身对事故并无任何责任,也会选择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再次,若当事人存在等违法行为的嫌疑,在报警之后却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而是选择弃车离开事故现场,随后又返回的行为;此外,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未进行报案的前提下擅自离开医院,或者在离开医院时未向伤者或家属留下任何信息的行为;接下来,当事人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期间,故意逃避调查的行为;再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后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们应当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事实;最后,如果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给受害方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并未留下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是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才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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