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罚
一、逃逸如何判罚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之认定标准如下:首先,当事故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程度时,应将相关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予以吊销,并规定其终身不可再次获取该类执照;其次,若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选择逃避责任,则在确定过程中需对其处以三年以下的或;再者,当事故已被确认为交通肇事罪之后,驾驶员仍选择逃离现场,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后,若驾驶员在事故引起当事人死亡之后,仍然选择逃离现场,那么将会面对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申请赔偿
对于发生之后实施逃逸行为的责任方来说,应由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故而,逃逸者需依据以下的赔偿次序来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首先,若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然而此机动车已经参加了强制性保险,那么保险便有义务依照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在范围之内对相关损失进行理赔;其次,如果机动车的具体情况不明确,或者该机动车并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甚至于抢救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诸如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的话,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完毕后,其管理机构将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等行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