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警察逃逸怎么判
一、故意撞警察逃逸怎么判
故意袭击警察并实施逃逸的行为,无疑是对国家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的严重妨碍以及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依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及所引发的严重后果,犯罪分子将可能承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是否对警察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逃逸过程中是否涉及到其他人员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情节等等。
此类行为往往会招致长期的,甚至可能被判处乃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逃逸,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他人身体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车队故意撞警察怎么判
蓄意对正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的警察实施攻击的行为,构成了,其刑罚应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在此之上,还可能触犯其他,比如犯下或者是。
倘若事件中导致交警受伤程度在轻伤及以上,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如果造成交警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罪。
对于那些故意阻挠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人,即使他们并没有采用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方式,但只要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将依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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