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归什么管
一、归什么管
在此,我要向您阐述关于公安机关对行为的管理权限。
首先,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涉及到逃逸情况且已经达到的定罪标准,那么涉案人员将会面临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惩罚。
如果在这过程中由于逃逸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死亡,那么涉案人员则将要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而所谓的“交通事故”,即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为过失或意外原因引发的,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事件。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什么标准构成肇事逃逸罪
关于逃逸罪这一,其完整的犯罪结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它所侵犯的客体要素——交通运输的安全;其次,该罪行的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两个重要因素:即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再次,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该罪行的主观层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