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自首算逃逸吗
一、肇事逃逸后自首算逃逸吗
所谓肇事逃逸,乃是在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作之后,驾驭车辆的相关负责人未依照既定法规承担应尽职责并擅自离开案发现场的行径。
即便肇事者在逃避法律责任之后主动投案自首,这一举动亦视为带有明显逃逸性质,原因在于他在事故触发之后,并未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稳妥保护现场环境、积极救助伤员以及耐心等候官方警方前来妥善处置。
尽管当事人的自首之举可能导致在刑事处罚过程中考虑给予轻微或大幅度减免等宽大处理,但是逃逸行为本身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却无法因此得到豁免。
自首行为无疑彰显出肇事者对于自身违法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对法律权威的敬畏之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以此为由免去其逃逸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二条
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快递员肇事逃逸怎样判
物流从业人员在执行其日常工作职责的过程中,涉及到并实施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此时,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上所定义的。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这种交通肇事逃逸的现象被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径,它不仅仅侵害了受害者的个人合法权益,更对交通秩序及公共安全造成了猛烈地冲击。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司法部门将严惩不贷,依据每起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肇事后导致的伤害程度,涉案的物流从业人员可能会遭受到罚款、永久性吊销驾驶资格证书、乃至或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除此之外,若该物流从业人员隶属于某个特定的企业机构,那么这家同样可能因为其员工的违法行为而担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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