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事故如何赔偿医疗费
一、逃逸事故如何赔偿医疗费
关于损害赔偿的详细规定如下:
(一)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医药费用、住院费用等各项收款,结合病历以及诊断证书等相关证据进行确定。若赔偿义务方对于治疗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持有疑虑或争议,则依法应承担举证责任。
(二):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三)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认定。
(四)交通费:参考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求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计算。交通费必须以正式票据为依据;费用凭据应与医疗地点、时间段、人数、频率等保持严格相符。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政府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确认。若受害者确实需要前往他地求医,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住院,在此期间内受害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中合理部分将得到赔偿。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者受伤程度并参酌医疗机构的意见来作出明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发生上报给谁管
医疗事故的管理权归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发生之际,医疗机构有义务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汇报。接到医疗机构上报之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督促医疗机构采取适当有效的医疗救治手段,以避免损害后果的进一步加剧。与此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还须负责组织开展详细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医疗事故进行准确无误的判断和认定。若经鉴定确认属医疗事故,则需依据相关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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