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成年子女必须跟随一方
一、离婚后成年子女必须跟随一方
依照现行各种法规,身为成年人的您具有自由决定是否跟随女性的合法权益。鉴于常规案例以及未成年身心健康的全面考虑,倘若女性在长期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的抚育责任并且拥有稳固的经济基础,那么往往倾向于将判给该女性;然而,如果孩子从出生之日起就由祖父母进行照顾,同时男方家庭对此提出了坚决的主张,那么法院可能会出于保护孩子免受再次适应新环境的压力以及尊重祖父母意愿的双重考虑,将权判给男方。总之,法院在作出裁决时始终坚持把确保儿童成长环境的最佳利益放在首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和双方父母有关系
在办理离婚事务时,并不必须征得双方家长之意见和许可。因为,婚姻破裂系一纯粹属于夫妇双方自身的家庭纷争,无须牵涉双方长辈。在以协商方式解决离异问题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并提交离婚请求至其任一方所在辖区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审批手续。若在此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内未撤销该项申请,则可顺利获得书。而对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事宜的夫妻而言,仅需由其中一方亲自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可。
三、请求权如何行使,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诉求之申请,可采取向法院发起诉讼的途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权益的部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此类赔偿请求仅限于无过失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其次,该利益需针对有过错方进行提起;最后,离婚损害赔偿权益是专属于无过错一方的权利,其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均应由权利人自行决定,在此之前,不得将此项权利转让或者继承给他人。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成年子女必须跟随一方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