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还需要抚养子女吗
一、父母离婚后还需要抚养子女吗
在父母离婚之后,他们仍然具有法定的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都依然是父母双方的亲生骨肉。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拥有对子女进行抚养、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双方在行使这些权利和义务时应保持平等,共同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重任。如果父母中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那么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未尽责的父母提出支付用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兄姐有义务抚养同父异母的弟妹吗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间并不承担相互扶助之责任,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兄弟姐妹间可能会产生附有条件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同胞中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亲戚,若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样也能承担起扶养对方的责任。具体情况如下:首先是关于兄长或姐姐对于弟弟或妹妹的抚育义务:此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其一,弟弟或妹妹为未成年者;其二,父母双亡或尽无能力;最后,兄长或姐姐具备经济基础,能够承担扶养的责任。其次是关于弟弟或妹妹对于兄长或姐姐的扶助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同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其一,弟弟或妹妹是由兄长或姐姐抚养成年之人;其二,弟弟或妹妹具有经济能力;其三,兄长或姐姐失去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
三、兄弟姊妹有抚养义务吗?
在处理家庭关系中,我们需注意使用“扶养”这一法律术语,而非“抚养”。通常情况下,兄弟姊妹应当由其父母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以此来承担起抚养责任。
在某些特殊情况和境地下,兄长或姐姐可能需要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职责,形成了一种有条件的扶养义务。例如当父母双亡,亦或是没有能力继续承担起抚养未成年人的重任时,具备经济实力的兄姐可能需要承担起抚养年幼弟妹的责任;反之,同样地,如果弟弟妹妹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起扶养失去劳动能力且缺乏其他生活来源的兄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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