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别人的车子,我全责,我需要赔钱吗
一、撞到别人的车子,我全责,我需要赔钱吗
当面临这场交通事故时,作为全责方,您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建议首先由负责运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对机动车中的第三者进行赔偿,并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若该范围内的赔偿仍无法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则接下来便需要由负责运营第三者的保险公司依据相关保险合同进行补偿,直至额达到法定标准为止。
如果经过以上程序后仍有剩余未被覆盖的赔偿部分,那么便需要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全险车撞人后谁来垫钱
在发生全损车辆撞人事件时,现行法律并未做出强制规定要求肇事方必须承担垫付伤者医疗所需的相关费用义务。
司机们可以自行选择预先垫支医疗费用,待救治工作全面完成之后再向肇事方提出索赔请求;亦或是通过向警方报案,请求保险公司进行垫付。
(1)保险公司在接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在核实情况无误后,有权向投保人进行保险金赔付,或者是可以直接向受害者本人进行赔偿保险金的操作。
在此过程中,若因抢救伤员所必需的费用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则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或垫付此类款项给医疗机构,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治工作。
(2)我国政 府已经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为“救助基金”)。
当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外,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均由救助基金予以先行垫付。
若需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抢救费用,只要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前提下,即可核查清楚后,予以垫付相应的抢救费用给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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