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上法庭谁吃亏
一、同等责任上法庭谁吃亏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一方明显比另一方更为被动。
众所周知,法律所设立的初衷便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其原因往往是由于某一方的疏忽大意或双方共同行为所致。
即便事件最终诉诸于法庭,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责任的明确划分进行裁决,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方无疑将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因为他们自身确实存在过错,给对方带来了无法避免的损失。
如果双方均负有同等责任,那么他们之间的地位便相当均衡。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上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作为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件。
同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止车辆移动、保护现场环境以及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等等。
然后,由交警依照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作出判定,对于属于自身责任的部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若交通事故相对较轻,可以考虑与对方直接协商解决问题,无需进行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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