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由哪些费用组成
一、由哪些费用组成
导致的死者损失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医疗费用,以医疗机构开具的为准;
2.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收入情况而定;
3.交通费,按受害者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
4.护理费与住宿费;
5.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2024年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伤残赔偿并非固定额度,需依据个案的实际状况而定,且各类伤害对赔偿金额都有影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人生活费以及交通费等多项内容。
每年度通常于7月份前后,各省市会根据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发布统一的赔偿标准。
当事人需提交信息、伤残级别、家中被人情况、个人收入状况及住院情况等相关证据,以确定最终赔偿额。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收集书、病历、医疗费用票据与清单、个人、、家庭成员户口信息以及交通费等关键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