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伤残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害者伤残评定标准以其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及功能损害状况为基础,结合术后生活自理能力以及社会、心理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决定其致残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二、在交通事故现场应该知道的急救知识
一旦发生事宜,在迅速抵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行动之际,务必恪守如下原则:首先,为遵循人道原则,于事故发生之时,作为救援者需怀揣无比崇高的人道主义情感,倾力利用所有可能的现场资源去拯救那些受伤的生命。
务必保持冷静与清晰的思维,使得受灾人群能够尽早接受现场治疗,同时亦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程序,将重伤员转移至更为安全且稳定的医疗机构继续救治。
再次,遵循快速原则,在应对车祸救援任务过程中,时间至关重要,即所谓的“快抢、快救、快送”,这无疑是决定受伤人员能否恢复健康乃至减少残障及后遗症的关键所在。
最后,为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性,交通事故往往呈现出“伤情复杂、严重、复合伤多”的特征。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通常应按照“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以及“先近后远”的次序,灵活地调整救援策略。
首先,应采取有效的止血措施,保持呼吸通道的畅通无阻,防止休克现象的出现;
妥善处理内赃器官的损伤问题;再者,处理骨折情况;最后,对一般的伤口进行包扎处理。
“自救原则”同样是车祸现场救援、抢救伤员生命的一项宝贵经验,特别是对于发生在偏远地区的车祸而言,其重要性尤为凸显。
在车祸现场,我们不能被动地等待救援,而应该积极采取“自救、互救”的措施,充分利用现有的救援设备,争取更多的救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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