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
一、谁能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
1、关于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的规定,申请者必须是在交通事故中直接受到影响的当事人。
这是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评定对象,其所涉及的利益与危害主要牵涉到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本身。
普通的交通事故目击者或是其他无关人员无法成为重新认定责任的申请人。
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获得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代理权。
具体来说:
(1)如果事故当事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持有异议时,可以以代理的身份,代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
尽管申请人仍然是当事人本人,但是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只能以代理的身份出现。
(2)当事故当事人失去行为能力时,他们的近亲属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3)如果当事人已经去世,那么他们的申请人资格将转移至其近亲属手中,这些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资格并未消失,而是由其近亲属继承,他们的地位相当于当事人,而非仅仅作为代理人来申请。
3、此外,还有一种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通过授权产生的代理人,即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需要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委托人申请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隧道里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如下:
1.单方错误引发事故,全责;
2.双方或多方错误引发事故,按行为对事故影响及过错程度分担主次责任;
3.无过错意外事故,无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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