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有哪些
一、等级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身体伤害层面上,受害者的残疾水平分级依照严重程度被划分成共计10个等级,由一级(即人体致残率达到百分之百)至最低的十级(人体致残率仅为百分之十)。
每一等级间的致残率差异达到了整整10%。
这样的分级标准主要是结合了人体内组织器官结构的破坏情况、功能障碍的程度以及对于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也适当考虑了因残疾而引发的社交活动及心理状态变化等因素,从而最终确定出致残程度的具体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地点如何确定
要申请鉴定,先得得到点头。
然后,你和对方商量找哪家鉴定、哪个鉴定人靠谱;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让法院去指定了。
要是你觉得法院委托的这家出的结果不对劲儿,想再做个鉴定,那只要给出这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法院都会答应你:
(1)鉴定公司或鉴定人没资质;
(2)鉴定过程违规;
(3)鉴定结果站不住脚;
(4)已经被证实是假证据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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