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断增多,我国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怎么处罚
一、毒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断增多,我国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怎么处罚
首先,按照《机动车申领与使用规定》,凡是毒驾者,将即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三年内禁止再考取机动车驾驶;对已获得驾照的此类人士,其驾照也会依法注销。
接着,从行政处罚层面考虑,毒驾者有可能被处以15天以下拘留及2000元以下罚款。
如若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将依据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并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指出,为有效管控毒驾,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具详细规定,如尚未戒断毒瘾者不可获准驾照,而解除戒毒措施满三年后申请驾驶者需提交吸毒检测报告。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赃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九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完毕。
二、和交通事故并存怎样赔偿
对于工伤及交通事故合并导致伤害后单位所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建议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伤员工有权利同时申请工伤补助及向肇事司机追偿,从而获得双重保障;2)在具体操作中,对于两次申请及赔偿责任的履行期限暂无明文规定,但需注意医疗费用方面不可出现重复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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