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没抓到怎么判
一、没抓到怎么判
关于罪的量刑准则具体如下:首先,在主刑部分,可判处行为人最高6个月的;
对于附加刑部分,则需处以1000至5000元不等的,通常情况下为2000元;再次,根据相关,行为人还将面临,即被吊销,且在未来5年内无法重新获得驾照,若涉及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情况,则需在10年内禁止重新获取驾照,并且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最后,若行为人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过程中,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处以三年以下或拘役,甚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情节,则将面临至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再犯怎么判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主刑部分,即罪犯将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拘役处罚;
附加刑部分,罪犯需承担罚金,数额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2000元的罚金;第三,伴随的行政处罚,即吊销当事人的,且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获取机动车驾驶证,若涉事者所驾车型属于运营性质,那么其十年内都无法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甚至可能终身禁止驾驶运营车辆;最后,若该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例如,若因导致他人死亡,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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