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赔偿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赔偿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对事故责任所负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他们各自需要负担的赔偿比例。
根据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超出自身责任范围以外的更大比例的赔偿责任;而次要责任方,则只需要负责相对较少的赔偿额度。
一般来说,赔偿范围多涵盖了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在双方就具体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诉诸于司法途径以解决纠纷。
司法机关会依据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再结合全部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裁定出各责任方应承担的具体赔偿比例。
赔偿过程应当公正合理,既保证能够有效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兼顾避免使责任方负担过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不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怎样起诉赔偿
当遭遇道路交通事故,而出现赔偿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程序来寻求解决。
作为受害者一方,需要尽可能地收集到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资料,比如书、详细的医疗诊断记录以及具体的财产损失清单等等。
在完成了以上准备工作后,便应依法向相应的人民提交诉讼申请。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即从起诉至判决这段时间内,受害人需要明确无误地列出所有的赔偿要求,这其中可能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精神抚慰金等等诸多方面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人民法院将会依据事实情况,综合考虑事故责任、损失证据以及相关法理法规进行严肃的判决判断;受害者也可以选择以调解或者等方式来解决矛盾争端,只不过无论最终的额或者是赔付方式都必须经由双方达成共识或者经过法院的权威审理而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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