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不受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交警不受理怎么办
针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警方延误处理的情况,现有两种改善方法:首先,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就此问题进行举报;其次,也可以向行政监察机构提出投诉或控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事故现场勘查完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发工作。
对于案件,若能及时追回肇事车辆及驾驶员,仍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涉及到检验、鉴定环节,则必须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出具并确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交警定责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吗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并不强制要求双方共同出席定责流程,仅须在做出判定之后,向各方出具责任认定书并予以通知领取。
若涉案人员对此产生异议或无法达成共识,可于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含相关事故证明在内道路交通事故文档的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来进一步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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