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一、造成未成年人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在涉及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生命消逝的案例中,应向其家人提供适当的死亡赔偿金及用补偿。
关于上述赔偿金额的确定,依据是事发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衡量基准,以二十年为总年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一岁,则需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少一年的赔偿期限;而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其赔偿期限将被缩短至五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人生活费计入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交通事故多发性骨折没有住院赔偿哪些费用
若因交通事故造成了身体骨折但并未进行入院治疗,其理赔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津贴以及合理的交通开支等多项内容,所有这些费用均需依据相关实例进行精确估算和补偿。
对于骨折病情较为严重且已达到认定标准者,金的数额则将以受害人体质状况所处地域的平均人均收入水平为基础,另外,针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理赔标准也并非维持不变,而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