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否有权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一、当事人是否有权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在这种交通事故的问题上,咱们只要是相关的证据资料都可以跟对方去要来看看,这样才能看清楚整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也能保护好我们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觉得道路交通事故这么个认定结果不太能接受的话,那就在收到那个认定书的那一天开始的三天之内,把这个意见书的书面版送到上面的那个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去申诉就行了。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但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二、工地交通事故报警有用吗
1.确认受害者状况——妥善停车。
车祸发生之际,驾驶员须尽快将车停靠妥当,并走下驾驶座赶赴事故现场,对受害人以及撞击车辆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
2.展开紧急救援——救助受害者。
如车祸导致或死亡的严重后果,驾驶员应当立即实施紧急救援行动,必要时应立即将受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接受全面检查与救治。
3.维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
除了对伤员进行急救之外,其他在场车辆应尽可能维持事故发生后的原始状态,若确需移动,则应标记好相应位置,以便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准确勘查现场,了解事故的真实情况。
4.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通知警方。
在完成上述各项应急处置之后,驾驶员还必须立刻向距离较近的公安机关或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汇报相关情况。
汇报形式可以选择拨打报警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通告;原则上,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抵达之前,驾驶员不宜擅自离开展现场。
5.收集相关证据——保障权益。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人员抵达前,驾驶员应尽量搜集下列关键证据:首先,包括受害者的家庭地址、姓名、车辆牌号等基本信息;其次,案发现场的详细情况;再者,目击者的个人资料、姓名以及其所观察到的事实细节;最后,确定各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并听取对方在这个过程中的看法等等。
三、交通事故弃车逃逸犯法吗
在触及交通事件之后,倘若逃离车辆的目的是逃避法律所带给自身的追责,那么这种行为便可以定义为。
要判定此举是否构成本质上的犯罪,尚需考虑更多的因素。
,,是指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进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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