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行为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是什么行为可以构成
1.进行追逐和竞争驾驭。
典型情况下,此种行为涉及的乃是在道路上以极高速度和突破常规的超速驾驶方式主导行驶,随意窜变为追逐、超越其他车辆的角色,频繁、突然地变更车道,以及在极近的距离内驰入其他车辆前面的极度危险驾驶行动。
这种类型的追逐竞争性驾驭行为蕴含着特定型态的抽象风险,且情节恶劣者,将会构成刑事犯罪。
2.喝得酩酊大醉后驾车上路。
这是一种在体内酒精浓度过高的情况下依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做法。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相关条例明确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每百毫升时,即被视为驾驶。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无证危险驾驶罪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相关的明确规定,酗车及在道路上操纵机动车等行为,均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据此做出相应的刑事判决。
具体而言,如果驾驶者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包括: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业务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坐人员载客量,甚至是严重违反规定速度行驶;以及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等,都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严厉惩罚。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来说,如果他们对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接受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以上述两种行为为基础,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和刑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