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案件是否可以在保险公司的住所起诉
一、案件是否可以在保险的住所起诉
针对交通事故的诉讼通常可于侵权行为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其中侵权行为地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及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纠纷归属于侵权案件类别,故而适用上述法规的规定。
无论是事故发生地还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拥有相应的管辖权,当事人只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诉讼地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方复议了交通事故判决的同一责任,是否会重新改变责任划分
在涉及的案例中,涉案当事方有权申请对已作出的事故认定进行复核。
是否能够成功改变原先的事故认定结果,需要依据以下几种特定情况加以判断:首先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是否明了、证据是否充足且准确无误、以及适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其次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配是否公正合理;最后,则是整个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与认定流程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并保持合法性。
从总体上看,复核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来处理,但如果涉案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必要的话,也可以召开各方当事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各方的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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