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前夫能要回来吗
一、后孩子判给前夫能要回来吗
完全可行。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若双方能够达成新的共识,就子女抚养权重做协商并确保此举对子女身心无害,则可进行抚养权变更;
倘若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您便可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不付怎么办
若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依照相关法规,首先可尝试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主张权利。
情形特殊者,如若一方因经济状况极其,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所需,在特定情况下也是可以免除承担抚养责任的。
若是因为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失踪导致对方无法收到抚养费,那么便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用。
若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支付的情况,例如因长期患病或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极度困难,无力按照原额支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却能够承担子女大部分的抚养费用,此时,该方有权要求减少支付抚养费。
若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同时,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亦需积极配合执行。
但若一方不履行的是中约定应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则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并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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