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呢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呢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
1. 一般随母方生活。
2.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1.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费怎么算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确定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计算通常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抚养费数额确定原则
1.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例如,一方月收入8000元,按照百分之二十计算,每月应支付1600元抚养费。
2.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个体经营,可参考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特殊情况考量
1. 子女实际需要。如果孩子有特殊的、医疗需求,如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者就读私立学校等费用较高的情况,抚养费数额可能会适当增加。
2.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生活成本不同,发达地区生活水平高,抚养费数额可能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可能低一些。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条件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孩子年龄方面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1.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物质方面,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较好的教育资源等。
2. 抚养条件还包括父母的品行、健康状况等因素。例如父母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不利于抚养孩子。
三、其他因素
1.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如果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且他们有能力继续照顾,这也会作为考虑因素。
2. 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如是否即将面临转学等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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