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一、取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以下几类证据较为有利:
(一)自身抚养条件优势的证据。例如稳定的,能显示有足够经济能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生活、条件;自有房产证明,可保障子女居住稳定性。
(二)自身抚养意愿和能力的证据。如过往照顾子女的记录,包括接送上学、陪伴就医等,体现对子女生活的悉心照料;自身健康证明,表明有精力抚养孩子。
(三)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若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恶习的相关证据,或者对方工作性质导致难以有充足时间照顾子女的证明等。
(四)子女意愿的证据。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其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书面或视听资料等表达意愿的证据很关键。
(五)有利于子女成长环境的证据。比如居住区域周边有优质学校、医疗机构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明。通过充分准备上述证据,可增加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二、标准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具体数额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调整。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状况或当地生活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子女突发重大疾病、父母一方收入大幅减少等,子女或有抚养权的一方可要求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
(四)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和期限。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存在特殊情况的可延长或缩短。
三、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在我国,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可以起诉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明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若不履行,就侵犯了子女受抚养的权利。
(二)起诉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子女的名义起诉,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因为抚养费的权利主体是子女,其有权要求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三)起诉的流程。需要准备好,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同时提交相关证据,如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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