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只赔医疗费
一、交通事故只赔医疗费
在处理事宜时,医疗费用的支付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将根据医院提供的包括药费、住院费用在内的全部收费,综合参考病历记录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文件来进行确认。若赔偿责任人对于治疗过程是否必要且合理持有争议,则需承担提供相应证据的举证责任。关于医疗费用的赔付金额,按照庭审审判结束之前实际已经产生的费用来决定。在伤者器官功能修复训练中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手术费用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益方有权在实际发生之后再行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显示此类费用必然会产生,那么其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同纳入赔偿范围内。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应该由谁赔偿
当交通事故不幸发生之后,医疗费用的支付方一般会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判定:
(1)如事故责任人已经购买了相关保险且满足理赔要求,则应由保险在其所规定的额度内进行支付;若实际支出超过了保险的最高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自行承担。
(2)若事故责任人并未购买任何保险或未能达到理赔要求,那么医疗费用的全部责任将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来承担。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若此种损害是由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所引起的,首先应当由负责为这辆机动车提供强制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优先赔付;若经过以上措施仍无法填补赔偿所需金额的不足,再依照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由负责向机动车提供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充赔偿;然而,若机动车并未购买任何商业保险,那么最终的赔偿责任将由行为人承担。
三、交通事故的医疗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赔偿事宜存在着明确的期限规定。对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自伤势产生之日开始起计满整整一年时间。在此期间内,受害人士有权向对应方提出赔偿申请,若超过这个时限则可能丧失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至于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体受伤或残障甚至死亡的案例,其相应的时效定为1年;而对于导致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事件,其民事诉讼时效则为2年。此外,当既有又涉及到财产损失的案件出现时,需要对各自的诉讼时效进行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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