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划分责任不满意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划分责任不满意怎么办
在交通警察部公正且专业地作出责任认定之后,若各相关方当事人对此有异议,则可依据法律程序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请求,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应诉诸于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否则将导致原复核程序立即终止;另一方面,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所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并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一种,因此,事故当事人对此并无权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同样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行政诉讼加以反驳。
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其并非具体行政行为。
倘若当事人仅针对事故责任问题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并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在审理关于民事赔偿部分之诉的过程当中,若法院察觉到交通警察局就事故所作之认定不合理时,则有权对之不予采纳。
《》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方全责交通事故怎么起诉
对于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全责方问题,您享有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在启动法庭诉讼程序之前,您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
起诉状应详细地描述以下几项内容:
(1)起诉方,包括其身份、性别、年龄、种族、职业、所属单位、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2)作为被告的责任人及其相关信息,如性别、所在单位、住所等;
(3)站在个人权益立场上提出的诉讼要求以及您认为合法的理由;
(4)您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及其来源支持您的观点,同时需要注明提供这些证据的的名字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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