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认定
一、金额如何认定
(一)当事故责任的主因归属于当事人时,应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若当事人犯有主要过错,则应该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三)同理,若当事人被认定为对事故参与度相等,则需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四)而对于那些只承担较小过失的当事人,他们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可能只会占到总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间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均可通过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亦称“第三者保险”)所设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赔。
然而,如果超出了该第三者保险的限额范围,那么所有事故责任就应当由承担完全责任的机动车辆一方来承担总损失的百分之百。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二、交通事故怎样才负刑责
1.因引发交通事故而导致一人丧生或多人重伤(多达三人),而在此过程中,肇事者需对此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的法律义务及责任。
2.在特定情境下,若交通事故导致超过三人不幸离世,则该肇事者须为其行为承担同等比例的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可能会给社会大众和个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若在事故中,肇事者需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且赔偿能力无法完全覆盖其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此种情况下,损失额有可能高达人民币30万元乃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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