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转院肇事方用出面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转院肇事方用出面吗
当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时,若对方选择跨院就医,作为肇事方,您无需亲自到场。
根据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的,肇事方有义务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用于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必需且合理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还需赔偿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
针对对方所提出的后续治疗费用,尽管并不要求肇事方必须到现场,但仍负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死亡。
二、交通事故如何索赔营养费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营养费用问题时,受伤者有权寻求相关赔偿。
通常情况下,营养费的数额会依据伤者受损程度以及医疗机构的专业建议来确定。
如有需要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营养费用的请求,可以委托检验机构对三个期间(营养期、误工期及护理期限)进行严格的鉴定。
在鉴定工作结束之后,便可依据其所得出的鉴定结果进行营养费的精准计算。
三、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身体受到伤害、造成伤残乃至导致生命丧失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申请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应严格遵守三年的期限规定。
该类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明确认知到自身所享有的民事权利遭受损害及相应责任人的确切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持续至争议事项发生后第三个自然年度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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