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一、什么是
危险驾驶罪主要涵盖了以下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首先,在道路上因酒精作用而导致的醉酒驾驶;其次,驾驶校车或大型客运车辆时出现严重的超员或者超速现象;再次,违背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活动;最后,实施追逐竞驶行为且情节恶劣,均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我们所理解的“危险驾驶”并不仅仅包括上述列举的行为,更明确地指出这些行为必须达到对公众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什么情况下起诉呢
依据现行法规规定,危险驾驶罪乃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深入调查和侦破工作。
待案件侦查完毕之后,公安机关将会其转交给所在地区或县级别的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
在县级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之后,若确认其犯罪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无误,则会依法向当地提起。
随后,法院启动诉讼程序,经过严谨审判之后,视犯罪情节轻重程度,对涉案被告进行裁量,并作出相应的刑事判决。
而针对危险驾驶罪,其最高法定刑为,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起至六个月以内。
若是由于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人员伤亡及其他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同时,如果有人故意妨碍交通执法人员纠正或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也有可能构成。
至于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判刑标准,通常是判处拘役,并处以。
但需注意的是,时,总刑期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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