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后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判决后变更抚养权
离婚判决后,若想变更抚养权,需符合一定法定情形及遵循相应程序。
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程序方面,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变更事宜,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协商不成,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总之,变更抚养权需有合法合理依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以确保子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婚内孩子抚养权
婚内保证书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从不同角度分析其效力。
一方面,若保证书是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签订,对于夫妻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约束作用。比如双方就某些特定情形下孩子抚养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且约定内容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当这些特定情形出现时,可作为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的参考因素。
另一方面,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的最终判定权在法院。法院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适用于一定年龄阶段的孩子)等多方面因素。即使有婚内保证书关于抚养权的约定,但如果该约定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也不会据此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定。
总之,婚内保证书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有一定意义,但不能完全决定抚养权的最终归属,最终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三、办理流程孩子抚养
离婚手续办理分为和两种情况,孩子抚养问题在其中都至关重要:
协议离婚:
1. 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关于孩子抚养,需明确抚养权归属、支付标准及方式、等内容。
2. 申请登记:携带、、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冷静期: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起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中应明确提出孩子抚养问题的诉求及事实理由。
2. 审理: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准予离婚及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3. 判决:法院作出判决后,若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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