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发生前夫隐瞒了财产应该怎么办
刘女士:我跟前夫,分开半年后发现,他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故意隐瞒约50万元财产,请问我们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如果离婚一方在离婚后才发觉对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故意隐瞒己方过错、隐瞒财产等情节的,原离婚协议中的“双方”、“的处理”条款是仍然有效的。离婚超过一年的,的内容有效;未超过一年的,一方可以请求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予以变更或撤销。万一出现上述情形,要在一年内起诉,不要想着先调解,此种类型的调解不适用的情形。
周先生:我母亲两年前病逝,今天期间,父亲又找了个老伴,现在两人住在一起,但没有领证。二老居住的房屋是我父亲十年前购买的,登记在他本人名下。有人说他们几年以后,房子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了,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这种说法不正确。哪怕你父亲与新老伴同居十年,只要他们没有领取,就不是夫妻关系,只能称为。这套房产是你父亲在十年前购买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是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因此该房产不是共有财产。他的“新老伴”,既没有,也不能按同居期间共有关系分割。当然,若你父亲自愿将房屋赠与给新老伴,或者立下,声明去世后该房由新老伴继承,就另当别论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