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妻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婚史,离婚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合飞律师5个月前 (02-26)普法百科7

妻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婚史,离婚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离婚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以上的规定可知,丈夫的隐瞒婚史并不属于这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因而隐瞒婚史也就不在“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之列。也就是说,丈夫隐瞒婚史的行为,虽然给妻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却并不构成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不构成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并不等于没有过错。丈夫对妻子隐瞒自己的婚史,这种行为无论如何都是对夫妻忠诚原则的违背。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时,可以在中约定适当的多分财产,如无法协商确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解答,如果还有具体问题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的专业律师。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303459.html

妻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婚史,离婚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