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吗
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存在欺骗或者隐患财产分隔情况的,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房产的约定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的合法配偶,不包括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和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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