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后多久能分割财产
一、法院判离婚后多久能分割财产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 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执行怎么办
1、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所注明的各方义务,如一方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对方可申请法院生效的判决,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物或者行为。
2、根据《法》及《》的相关规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已经生效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是无需再到民政局领取,但是,的执行肯定还是需要双方都相互配合处理的。民事法院的判决书的下达和强制执行是根本不可能同时进行的,而且,一审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生效的时间应该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之后的第二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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