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多久失效
一、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多久失效
规定,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长期有效的,所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是长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的合法配偶,不包括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和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并且中长期有效的,所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长期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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