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规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分割财产不执行的处理方式: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协议书载明的财产分割内容,则权利人可向起诉,经依法裁判后,持生效裁判主张即可,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载明的财产分割内容,则权利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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