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签署的离婚协议效力
一、假离婚签署的离婚协议效力
“假离婚”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应力的。
根据现行,在法律层面并无所谓的“假离婚”概念,即便双方当事人以虚伪的意图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完成了离婚流程,其离婚协议和离婚登记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直至可以被证明存在胁迫或者其他可撤销事项为止。
因此,只要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且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该份离婚协议即刻生效并对各方产生约束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离婚后更改离婚协议可以吗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手续完成之后,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经过双方同意进行修正和修改的。
通常情况下,修正和修改的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前往当地机关对已经签署的新的离婚协议进行公正处理;另一个则是通过向所在地级市一级的人民提出变更离婚协议的申请。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还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如果其中一方准备对离婚协议实施修正或修改,而对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提议修正和修改的那一方可以选择拒绝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后续事宜。
此外,除上述两种修改方法之外,针对特殊情况,比如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也就是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期间内,夫妻双方依然有权就此事进行相互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
同样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意图改变原来的离婚协议内容,另一方表示反对,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意图改变协议的一方有权选择用拒绝办理离婚相关事务作为回应。
然而,对于双方在之后的一年之内,如果因问题发生争执,并要求重新审理或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满足条件的话,人民法院保留审理此类申请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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