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还能更改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三年还能更改离婚协议吗
在经过长达三年的离异历程之后,通常情况下,离婚协定已然生效,无法进行更改。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进行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员需要分别询问两位当事人有关他们各自的离婚意向,同样也要关注两位当事人对于离婚协定具体内容的态度和期望,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在记录完成之后,还要由两位当事人亲自阅读签字确认。
所以,一旦离婚登记手续顺利完成,那么这份离婚协定自然而然地将正式生效实施,至于其内容则无可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二、现在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离婚必须经过30日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内,若有任一方对离婚一事心生悔意或持不同意见,均可选择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部门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段预设的期限顺利度过之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务必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相关表格并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若逾期未能提出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资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离婚冷静期中止仅适用于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并自愿离婚的案例中,而对于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的案件则无需适用该项条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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