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已签字,还没离婚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已签字,还没离婚可以反悔吗
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倘若尚未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则可被视为可撤销之行为。
若做出此种选择,那么将被解读为该协议尚未生效,而需依赖于人民依据财产具体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来裁决该问题。
当夫妻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应亲至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离婚登记。
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展示双方愿意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就子女抚育、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共识的结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同一个姓的人可以吗
众所周知,同不同姓氏并不能阻碍两个人缔结姻缘。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则,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是被明确禁止缔结婚约的。
假如夫妻关系中存在被禁止通婚的亲属关系,那么这样的婚姻便属于无效性质,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如果该婚姻是在受制于外力或者一方在此婚姻缔结过程中故意隐匿重要疾病信息的话,情况严重者同样也有资格申请撤销此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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