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件才可以协议离婚
一、什么证件才可以协议离婚
在进行协议离婚时所需准备的必备文件有: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家庭户籍资料等等。
参照相关,当夫妻二人决定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时,需前往婚姻注册机关向一方向提交以下必要材料及证件,包括各自的户籍手册、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定书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什么是正确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乃指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对于彼此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对于子女的事宜、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方面达成共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这一协议仅在夫妻双方均已领取离婚证书的时刻起正式生效。
倘若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离婚,则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手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