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归男方,钱财归女方,这样合适吗
一、上写孩子归男方,钱财归女方,这样合适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属子女是具有合法性的行为。
离婚之后,财产分配给子女也是完全可行的,只需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即可实施。
离婚协议乃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及对离婚后子女的问题、的分割以及债务债权的处理等事宜作出约定而签订的合同。
该协议基于婚姻家庭的特定身份关系而设立,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所作的财产处置(包括房产)事项及其与解除婚姻关系、等条款均属于离婚协议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相互交织,不可或缺。
至于将房产所有权归子女所有的内容,实际上是附着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这一基础之上,这种情况带有深厚的身份属性,无法简单地套用纯粹的财产赠予方式来解释。
《》第二条
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子女的,不适用《民法典》中赠与条款的规定,而应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银行债务会影响离婚协议中归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子吗
无论房地产是否记录于任何人员之名下,若未能准时偿还,银行将不可避免地采取司法程序讨回公道。
在购房过程中,大多数人都会向银行请求贷款,而这份房产,亦会成为该笔贷款的担保物。
根据法制,若是未能按期履行其所负的债务,那么有权与债务人间进行协商,决定以抵押财产的价值进行抵消,或是由拍卖、变卖这些抵押财产后所获得的资金优先受偿。
故此,银行并非在借款人欠债初期便将其房屋查封,通常他们会先发出通知,要求其尽快偿还贷款。
若是贷款依旧未能如数偿还,那么银行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请求对抵押的房产予以公正处理。
尽管在离异过程中,房产判归非成年子女所有,这并不代表其父母无需为贷款偿还问题担责。
即便父母离异,他们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
由于子女尚属未成年阶段,在此期间,他们要么是丧失了全部的民事行为能力,要么是有限制性的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受纯利者法律行为约束,他们并无法负担债务之事。
因此,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有职责或侵犯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权益(包括因未清偿贷款导致房产被拍卖)之情况,如有之实,则须依法担责。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