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法院多久能开庭
一、法院多久能开庭
提起离婚诉讼后,通常情况下在一个月左右将进行,这期间法院会提前三日通知各方。
此诉讼属于民事范畴,根据法规,法院在接获原告申请后的七日内会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如立案成功,并会在五日内向被告递送诉状副本。
被告需于收到副本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同时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转交原告。
法院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双方。
若采用普通审理程序,则法院有责任在六个月内完成整个审判过程。
《》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分割房屋效力
通常来说,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配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第一点,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达成的财产划分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而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后,分割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但在民政局正式登记前签订的此类协议尚未起效。
若双方未能在协议离婚基础上完成,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要求更改协议内容,则需要法庭判定此项协议不具效力,并重新审视和定义。
其次,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所涉及的房产,需为夫妻双方都有权处理的财产,不得涉及非夫妻双方的房产。
最后,关于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子女的情况,虽然在法律上对于协议能否存在争议,但当事人仍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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