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用户籍证明可以吗
一、协议离婚用户籍证明可以吗
在此我们要明确指出,在办理时,户籍证明文件也被认可为有效凭证之一。
关于协议离婚的相关事项,必须携带由两位当事人各自持有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户口簿以及详细完备的。
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户口簿遗失或损毁的情况,当事人可向户口管理部门申请进行补发或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以满足程序要求。
而涉及到这一环节,只需要提交两位当事者分别持有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经过的起诉文件即可,并不需要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应准备什么证件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彼此婚姻关系时,需要携带以下必要证件:首先是结婚证明文件;其次为各自的户籍证明资料,亦即户口本;最后则是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也就是身份证原件。
在准备好这些基础文件后,离婚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授权机构中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上述所有文件以及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紧接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仔细审查并确认真实性之后,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则需要等待自申请日起满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方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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