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如何确权
一、房产如何确权
在离婚之后对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这个问题涉及到了诸多方面,诸如房屋产权的登记信息,购产的具体日期,目前的还贷状况,以及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等等,此外还要考虑到房产权类型的复杂多样,以及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要想准确判断这些财产的最终归属权,就必须要针对上述各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所谓的确权,即是指依据相关和政策条款的要求,通过一系列规范严格的程序,如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复、登记注册以及发放证书等步骤,以确定某个房地产所拥有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具体归属及其相应的附属权利。
为了确保行政确权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们需要遵循与司法确权工作相同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要注意其自身的独特性,即严谨地把握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适用,这对于做出准确无误的裁决来说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时涉及房屋过户的,通常需双方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如下:;及复印件;若通过协商方式离婚,请提供、协议和权利方的申请;若司法判决离婚,需提供已生效的法律裁决以及裁决中明确房产归属的部分。
2、依照相关法规在房屋管理局进行离婚析产登记。
离婚析产即为夫妇因离异后,各自对房产所享有的份额进行变更的程序。
相较而言,房产登记更为普遍且适用于离婚析产。
3、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或离婚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授权。
准备妥当上述材料后,当事人应前往机构办理析产公证,若已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再次公证;
4、随后至交易中心完成转绘;再向房管局递交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用,最后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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