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协议离婚需要多久
一、加拿大需要多久
在加拿大这个国家中,离婚事务乃是受联邦法规严密管控,同时又委托给各地省份的高级法庭全权处理。
对于提出离婚请求的当事人而言,他/她理应在递交请求的当时已经在所在省份居住满一整年的时间。
倘若申请离婚的双方均未对此事提出异议,那么他/她们便可提交一份宣誓声明来代替出庭,以此进行程序。
申请人仍然需提供明文件以及满足以下三个中的至少一项:
(1)由于婚姻关系破裂导致达到一年;
(2)被控告方有通奸行为;
(3)被控告方对原告实施了虐待,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的虐待。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主要原因皆源于婚姻关系的破裂。
只要夫妻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一年的时间,就有权提出离婚申请。
分居的定义并不仅仅局限于物理意义上的分离居住,更重要的是要有明确的意愿去结束夫妻关系。
在分居期间,如果双方在九十天内再次同住,则分居的期限将被视为已过,需要重新开始计算。
分居既可以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也可以是由其中一方单方面采取的行动。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件。
二、几个月前签的现在想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本份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的有效期往往是长期性的。
通常来说,自离婚协议签署之后,它就会拥有长期的有效性,并不会受到任何时间限制。
当男女双方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时,他们需要向民政部门递交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的整个过程中,民政部门会对这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归档保存。
一般而言,只要在民政部门完成了登记备案,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会被认为是具有永久性和持久性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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