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离婚手续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离婚之主管机构,当属负责民政事务的地方政府部门;而详细到婚姻登记系统,在城市层面上,通常由街道办事处或市级市辖区及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至于广大农乡村庄,则由乡、民族乡及镇级人民政府承担此项职责。
在上述的婚姻登记机关之中,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将负责处理协议离婚的相关事宜。
申请者只需携带簿、个人件、明文件以及等材料,前往任意一方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的办理即可。
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以下两种常见问题:首先,若双方当事人已离开原籍并在异地长期居住,那么居住地的民政局往往无法受理其申请;
书的内容往往不够完整,未能涵盖同意离婚、财产分配以及这三个重要方面。
申请者并不需要非得回到当初颁发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正式的离婚书面请求文件,并展示各自的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需要就家庭财产分配、子女抚育责任归属、父母孝敬义务承担情况以及债权债务等重要事项达成明确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紧接着,当事人需根据规定认真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填写完相关表格后,婚姻登记机关将进行严格的审查工作;最后,经过审核无误后,当事人即可领取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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