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什么证明吗
一、有什么证明吗
协议离婚后,得拿到书做为依据,证明已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商量好,经由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完成。
以下是协议离婚的大致步骤及所需证明:
1.准备材料:携带结婚证与身份证(有些地方还要户口本)前往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表格;若结婚证丟了,按规定声明遗失并办妥手续即可。
2.等待冷静期:申请提交后,双方需度过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可随时撤销申请。
3.最后确认:冷静期满后,如仍坚持离婚,需在第二个30天内共同去婚姻登记处申领离婚证;若未按时申请,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4.领取离婚证:完成以上步骤后,便能得到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这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两人协议离婚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要求夫妻亲自携带相关证件至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2.审查:经民政局审查双方有无离婚意愿及子女抚养、等是否达成共识;
3.冷静期:申请后需等待30天冷静期,若一方反悔可撤销申请;
4.再次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30天内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
5.签订:协议书要明确双方同意离婚及孩子、财产分配等细节问题;
6.领取离婚证:以上步骤完成后,民政局发放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如有争议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可能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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