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哪些事情无效呢
一、哪些事情无效呢
以下为无效的离婚协议条款:
1、限制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再次和生育的权利;
2、禁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子女,或强制其与子女解除亲子关系;
3、剥夺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继承权;
4、其他无效条款。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离婚协议视为合同一种,若存在欺诈、违法等情况,则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协议离婚哪个约定无效
请注意,并非简单地从网络上寻找一份样本稍作修改即可,因为若其中的条款约定不够明确或协议格式不够规范,将会导致诸多潜在的风险。
在此提醒您,以下几种约定在离婚协议中的效力将被视为无效:
1.“”的相关约定;
2.“一方无需承担费用”的相关约定;
3.“一方再婚,则子女由另一方抚养”的相关约定;
4.“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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