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哪些纠纷类型
一、有哪些纠纷类型
离婚协议所引发的纷争往往集中在与孩子两大议题上。
离婚协议通常可以在相关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获取,其具体内容将由当事人双方依照协商结果予以填写。
若夫妻双方决定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需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规定,此类离婚协议必须明确载明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意愿表达,同时还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后如何反悔的
在签署完离婚协议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可进行撤销。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离婚双方在离婚之后,倘若其中之一或双方对于先前在协议中所协商达成的财产分割事项有所不满并产生反悔之意,则可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向当地的人民提出撤销中有关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申请,而人民法院将会对此类申请予以受理。
当人民法院在经过审理后,未能发现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存在任何可以撤销的法定事由时,便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